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开放共享管理细则

更新时间:2020-03-30 10:59:19点击:5912 法规与制度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智慧实验室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体系之一,对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起着重要的作用。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有利于仪器设备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共用共享,有利于促进大型仪器设备高效配置、综合集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为高水平科学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及创新成果的取得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公共仪器中心作为xxx学院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特拟定开放管理共享细则,将公共仪器中心建设成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重要实验与测试基地,是面向校内外开放服务的共享网络。

1.  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的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在网络环境下对外开放管理,以达到资源共享、提高效益的目的。

2.  需要使用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的大型仪器的单位或个人,需遵照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信息化管理细则以网上预约的方式向专职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由专职管理人员安排实验时间,不能按时前来者,需及时撤消申请,多次不能履行约定者,专职管理人员将有权取消其共享资格。

3.  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的大型仪器将遵照学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开放运行,遵守学校的相关收费标准,实行有偿服务。教学实验免收费用。本院课题组测试费每年结算一次,大额费用可单独结算。外系外单位须付清相关测试费用后,方可取得测试结果。违反上述规定者,本实验室有权取消其在本实验室的仪器共享资格。

4.  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的所有仪器必须兼顾教学实验任务,本着教学优先的原则安排具体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使用时间,不得与教学实验争先使用有关仪器设备。

5.  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的大型仪器使用实行专人负责操作,非专职人员考核上机制度。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实验完毕要认真填写使用登记,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尊重实验室技术人员及服从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指导及安排,没有获得独立操作资格前禁止上机,违反操作规范,或操作仪器不当造成损害者,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  经考核获得独立上机资格的实验者双休日及夜间实验必须提前向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课题组负责人做担保,获得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带入闲杂人员,如有违反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共享仪器资格,造成设备损害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  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大型仪器的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由专业仪器公司正规培训,熟悉所负责的大型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及结构性能,具有一定业务水准的相关知识和实验技能,负责制定所管理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监督和协助所有上机实验人员进行实验,认真填写仪器使用登记。认真进行仪器的常规维护保养,收费登记。负责对所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当大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积极组织维修 ,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妥善保管好仪器设备的各种附件、技术资料、维修记录。

8.  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的大型仪器管理人员必须根据预约登记为用户提供及时的技术服务和准确可靠的分析测试结果,妥善保管测试服务所获得的实验数据,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保护用户的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必须具备团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态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用户的测试任务或拒绝用户前来进行研究工作,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9. 为促进各课题组大型仪器设备的对外开放,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根据中心与课题组约定的价格,提供测试费收取服务,收取的测试费在年终对半分摊提成作为管理费后,以使用额度或抵扣该课题组在中心发生的测试费方式返还给该课题组。

10. 本细则经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管理委员会讨论制订后执行,监督和解释权在该委员会。如有任何相关意见,请向该委员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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